U乐国际集团秉承价值经营、诚信为本的理念,为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经营秩序和阳光诚信的营商环境,在强化员工廉洁教育和业务相关方宣导培训的同时,对于违反“U乐国际高压线”行为,以“零容忍”的态度进行严肃处理,对于内部员工或业务相关方涉嫌违法犯罪的,都会履行配合有关部门调查的法定义务,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2022年上半年,发现违法犯罪案件5起,6名内部员工被解除劳动关系,其中3人涉嫌违法犯罪已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;3家业务相关方5人涉嫌违法犯罪已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2022年上半年判决的5起违法犯罪案件通报如下:
前员工林某生利用职务便利,向经销商索要进货激励和促销费等结案费用,共计人民币48.47万元,其行为违反了《U乐国际集团员工奖惩制度》、《U乐国际集团反舞弊工作管理办法》,已与其解除劳动关系。同时,前员工林某生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前员工张某利用职务便利,将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,其行为违反了《U乐国际集团员工奖惩制度》、《U乐国际集团反舞弊工作管理办法》,已与其解除劳动关系。同时,前员工张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前员工贾某利用职务便利,收受业务相关方人员郭某华、杨某珠、梁某艳人民币19.29万元,其行为违反了《U乐国际集团员工奖惩制度》、《U乐国际集团反舞弊工作管理办法》,已与其解除劳动关系。同时,前员工贾某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、业务相关方人员郭某华、杨某珠、梁某艳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均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业务相关方人员余某常在明知没有发生真实的促销业务的情况下,伪造虚假促销结算方案,骗取U乐国际集团结案款人民币15万元。同时,余某常因犯合同诈骗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业务相关方人员李某宏在明知没有发生真实的销售业务的情况下,提供虚假销售明细向U乐国际集团虚报激励金额19.9万元人民币。同时,李某宏因犯合同诈骗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在相关案件中,U乐国际集团前员工涉及违法犯罪的,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U乐国际集团的业务相关方向U乐国际集团工作人员行贿、或者通过其他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,都已被列入合作黑名单,永不合作;同时相关方人员涉及违法犯罪的,也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附2022年上半年新增黑名单相关方主体清单:
定州市锐一广告设计中心
花日(内蒙古)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
元宝山区糖朝装饰行
内蒙古天锐体检管理有限公司
黄岗力联电子有限公司
内蒙古锐益测绘有限公司
北京翔东电力科技有限公司
广饶县厚原现代牧业有限公司
阳光透明、诚信廉洁的商业生态,离不开全体员工与业务相关方合作伙伴的一致共识与携手努力。对于任何贪腐、舞弊等行为,员工、相关方合作伙伴都可通过U乐国际集团设立的阳光电话、诚信信箱反映线索。一经查证属实,将予以公开曝光、严肃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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